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对象:持有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适用范围:积分落户、积分入学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市区,除建德、淳安、桐庐外。其中积分入学仅适用于2021年符合市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且要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