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与业主的恩怨纠葛,诉诸法庭 |
释义 | 被告方可以选择不去出庭,但一旦缺席,法院仍会进行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方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虽然被告方可以选择不去出庭,但一旦缺席,法院仍会进行审判,若被告方无法出席,则有可能导致败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结语 被告方可以选择不去出庭,但一旦缺席,法院仍会进行审判,若被告方无法出席,则有可能导致败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但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方,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因此,被告方应积极出庭应诉,以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一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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