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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委托书怎么办理
释义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
    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
    公正程序的规则是什么呢?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以上就是律师对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你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二条 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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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