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交入职申请表是否意味着已经成为正式员工?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员工入职时间和转正评估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新员工正式入职时间应按照员工第一天上班的时间确定,而转正则是一种肯定与认可,可以帮助员工自我提高。同时,用人单位需要履行告知义务举证的技巧和方法,包括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在劳动合同中设计告知条款和要求劳动者提供书面声明。最后,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告知义务,对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知情和审查的权利。 法律分析 由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员工开始上班的时间也就是入职时间。入职即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新员工正式入职时间应按照员工第一天上班的时间确定。 一、入职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二、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举证的技巧和方法: 1、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设计有关栏目,要求劳动者在单位告知情况后声明:单位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其他情况,签名确认。 2、在劳动合同中设计告知条款。这是比较省事的办法,比如在劳动合同关于甲乙双方基本情况中,可以写明一条:“甲方应将有关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提供招聘简章或向乙方口头告知。乙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视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情况。”合同条款写明用人单位已告知,可以防止因知情权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3、要求劳动者提供书面声明。即在书面告知或口头告知后,请劳动者签字认可,并保留作为证据。 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告知的义务和入职审查的权利 1、对本单位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告知义务。 2、对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知情和审查的权利。 结语 总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开始上班的时间即入职时间,也是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因此,新员工正式入职时间应按照员工第一天上班的时间确定。同时,用人单位应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员工了解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对于员工的转正评估,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并办理手续,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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