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能不能将欠款要回来,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方不依约支付装修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债权人没有有效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欠款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债权人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就会被法院判决驳回全部或部分的诉讼请求,就有可能无法全部或部分要到欠款。 2、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欠款,而对方没有自觉履行判决的,还要通过法院执行的方式来促使对方履行。如果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债权人的权利仍有可能得不到实现,最终无法得欠款。当然,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的,则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对方的财产,将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债权人将欠款要回来应该不是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