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市私有房屋如何办理权属登记 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有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 相关知识:城市私有房屋办理权属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 (1)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2)购买的房屋所有梳证、买卖合同和契证; (3)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4)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和契证; (5)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6)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 (7)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 离婚后如何办理产权变更 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按房产分割或夫妻离婚析产办理,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文书(法院判决的)或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的)并且离婚协议书要双方当场确认,不能双方到场的此协议书要经公证, 3、本人身份证明,协议离婚的要双方的身份证明, 4、房改房要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和登记表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