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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保行政处罚有哪些?
释义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环保行政处罚有数罪并罚吗
    没有。《行政处罚法》并无数罪并罚的规定,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有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审判机关依照《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方法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
    环保方面被行政处罚能不能数罪并罚
    1、行政机关对于环保违法行为人进行的行政处罚是不能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仅能对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的犯罪分子进行。
    2、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环保行政处罚数额多少需要举行听证
    听证程序(适用于较大数额罚款(指对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发出听证告知书;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可以在听证告知书的送达回执上注明听证要求,或者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的5日内,确定主持人,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举行的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3、举行听证会,并进行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4、组成审议部门对案件进行审议,拟定《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局长签发;
    5、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主要有哪些?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从重处罚条件有哪些?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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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