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保经办人变更办理的流程:用人单位所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需在当月申报修改,其中,属于地税部门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到地税部门办理,涉及修改社保登记证内容的,地税变更后凭变更证明到对应各区社保部门修正社保登记证其他属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到对应各区社保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