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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求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什么费用
释义
    交通意外后如住院治疗,则涉及医疗开销。另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补偿金等。
    有以下知识从另一律师处摘取与您分享,但金额数字各地有所差异,具体计算和证据搜集等需找专业人员具体分析:
    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费用涉及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划分、年龄、户口性质、收入、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被扶养人年龄及人数、误工时间等。
    在对方承担全责的情况下,大笔赔偿费用为以下各项之和:
    1、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32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元÷250日)×误工天数(即住院天数与住院后休息天数);
    5、住院护理费=70元/天×住院天数;
    6、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7、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元×20年(不满60岁)×伤残赔偿指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被扶养年限×伤残系数;
    9、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续医费用;
    11、精神抚慰金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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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5:4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