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 |
释义 | 1、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案件: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 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双方调解和好没有制作调解书,则从调解协议制作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如果是制作了调解书的离婚案件,则应从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开始计算六个月的。 3、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则是从撤诉当天开始计算六个月的时间。 一、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什么 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有哪些情况不能要求离婚 不能要求离婚的情形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所以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还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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