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具体情况。 1、用 公积金贷款买房 后,即使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也不能办理 公积金提取 ,如果 公积金 在还完贷款后仍有余额可以申请增加每月还款额度。 2、如果 购房 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 住房公积金贷款 ,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款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1年所还的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3、如果购房者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再次购 买房 子,可以按照购房提取的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 4、如果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5、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凭借 购房合同 和《销售不动产统一票据》(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购买 二手房 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6、如果是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和全额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票据》(或 契税 完税证)即可提取;如果已经领取了 房产证 ,可以凭借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票据》(或契税完税证)提取。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