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中提出反诉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
释义 | 诉讼中的反诉时间及条件 民事诉讼中,被告提出反诉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条件包括反诉对象必须是自诉人,内容必须与本案有关,案件符合规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被告在开庭后提出反诉是合理的。刑事诉讼中也允许提起反诉,需符合相应条件。 法律分析 民诉中提出反诉的时间是案件受理后,法院辩论结束。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民事诉讼规定的反诉时间是多久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提出反诉,期限是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也就是说在法庭辩论当时就要提出反诉。 刑事诉讼中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法律关于反诉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开庭后被告突然提出反诉是否合理? 合理。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提出反诉,期限是必须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也就是说在法庭辩论当时就要提出反诉。 刑事诉讼中能否提起反诉 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二)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三)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结语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提出反诉的期限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而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但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反诉时,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被告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反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章 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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