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是什么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的财产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进行分割,当财产归属不确定时,法院会根据保护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可以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分居两地的婚后财产算共同财产,差额财产需要以抵偿方式解决。发放给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也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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