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离职证明,是开最后走哪一天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a.交接工作;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就是说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和最后工资的结清可以同步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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