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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可以吗
释义
    起诉离婚并不是一定可以在女方居住地的。如果女方为被告的,则一般可以在女方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男方是被告的,不存在特殊情况在,则一般只能向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怀孕七个月是否可以离婚
    怀孕七个月是可以离婚的,但是没有特殊情况的,只有女方有离婚的权利。即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女方则并无限制。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或者女方与男方协议离婚也可以。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二、假如女方想要离婚男方不肯该怎么办
    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
    三、女方户口非深圳可以在佛山起诉离婚吗
    女方户籍佛山的,能不能在深圳起诉的,需要看女方的经常居住地在不在深圳。根据相关规定可知,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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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