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个人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辅导员和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这个申请表是自己手写A4纸上,注明你的姓名,毕业年份,学校,系院,专业,名称,班级,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号,日期,申请补办事由,然后交给辅导员和学院分管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2、学生就业单位的报到证丢失证明(自己丢失的请单位出具报到或未报到证明):大学毕业以后应该到当地人事局去报到,这个证明就是到他们的人事代理科去办理,因为报到证上面的报到单位就是你们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