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低保户可以给别人做贷款担保人吗?会影响自己的低保户吗? |
释义 | 低保户可作为贷款担保人,但不能免除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抵押权人可放弃抵押权或调整顺位,但需得到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若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调整顺位,其他担保人在丧失优先受偿权益范围内可免除担保责任,但若其他担保人承诺继续提供担保,则不适用此规定。 法律分析 低保户可以做贷款担保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论有无代为偿债能力、偿债能力大小如何,都可以作保证人。所以低保户可以做贷款担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拓展延伸 低保户作为贷款担保人是否会损害其低保资格? 低保户作为贷款担保人可能会对其低保资格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低保户作为担保人参与贷款可能被视为增加了经济承担能力,可能会被认定为不符合低保资格的条件之一。然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来确定。建议低保户在考虑担任贷款担保人之前,先咨询相关部门或社会工作者,了解当地政策的具体规定,以避免因此导致低保资格的受损。 结语 低保户作为贷款担保人需谨慎考虑,因其担保责任不可轻易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无论代偿能力大小,低保户可作为保证人。然而,需注意贷款担保可能影响其低保资格。建议低保户在担任担保人前咨询相关部门,确保了解当地政策规定,避免损害低保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正);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九十二条 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投资等方面支持科学技术应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保险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开发保险品种,促进新技术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修正):第五章 询问和质询 第四十条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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