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借贷平台能否使用恐吓等手段催收欠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网络借贷平台不得使用恐吓等手段催收欠款,违反将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借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出借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出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借款人提前还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以暴力、威胁方法讨债,或者侮辱、诽谤债务人,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使用暴力、威胁、侮辱、诽谤等方式催收借款,并应当采取适当、合法、公正的方式进行催收。 因此,网络借贷平台不能使用恐吓等手段催收欠款,否则将面临法律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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