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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如何维权子女的探望与接送安排?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后,子女的探望和接送安排应由双方父母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如果发现一方违反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由人民法院处理;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第四十三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监护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其他有关情况判决;双方父母都不适宜抚养子女的,由人民政府或者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或者由有关组织协商确定监护人。 第一百四十九条 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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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3 10: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