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坠物砸死人谁来承担责任 |
释义 | 高空坠物砸死人责任归属问题,抛物者应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抛物者的,建筑物使用人应给予补偿。行人应警惕高空坠物,注意广告牌、居民楼、建筑施工工地等潜在风险,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法律分析 一、关于高空坠物砸死人谁来承担责任 1、关于高空坠物砸死人,能找到抛物的人的,由抛物的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的抛物的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行人如何防范高空坠物 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由于大风或自然松动,容易导致广告牌瞬间倒塌坠落。 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阳台上的花盆等摆放物会由于主人浇花操作不当或大风而引起坠落。 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发生脱落,窗户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坠落。 4、注意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安全防护网若不齐全,砖石物料就可能会从上面掉下来。 5、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6、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7、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8、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结语 高空坠物砸死人的责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确定抛物的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对于无法确定具体抛物人的情况,建筑物使用人应给予补偿,但可以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将承担侵权责任。行人应警惕高架广告牌、居民楼房坠物、高楼墙面装饰物、建筑施工工地坠落物等,尽量走内街,关注警示牌通告,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 前款所称经营人,是指损害发生时使用民用航空器的人。民用航空器的使用权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地授予他人,本人保留对该民用航空器的航行控制权的,本人仍被视为经营人。 经营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代理过程中使用民用航空器,无论是否在其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均视为经营人使用民用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登记的所有人应当被视为经营人,并承担经营人的责任;除非在判定其责任的诉讼中,所有人证明经营人是他人,并在法律程序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使该人成为诉讼当事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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