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预支200元工资 离职了不还 |
释义 | 员工预支200元工资 离职了不还,视情况而定。 员工依法辞职应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员工违反相关规定离职的,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除非因为员工违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部分工资作为赔偿,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离职程序: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试用期被辞退补偿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试用期员工辞退原则上是不需要补偿的; 2、如果是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就需要对被辞退的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综上所述,这种情况只要你预支的是你应得的工资,并没有发生预支款超过应得工资的这种情况,就不会算违法。根据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鉴于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离职当日一次性支付清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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