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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
释义
    

法律主观:
    


    现在不管是从事什么工作,多多少少都易患上一些“职业病”,给身体带来一些伤害。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二、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职业病赔偿标准
    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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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客观: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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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4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