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取南京公积金需要留多少余额 |
释义 |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公积金怎么提取 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职工即可领取经单位签字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职工凭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批及录入,然后在盖有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上盖章。 3、职工带上在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及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账手续,随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新便会将提取金额转到单位基本结算账户内,单位收款后再交给职工。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 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员工住所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 1、购买、新盖、翻建、大修自住住所的; 2、离休、退休的; 3、彻底损失工作条件,并与单位停止工作合作的; 4、出境久居; 5、归还购房房贷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薪酬收入的规则份额的; 7、与单位停止工作合作,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员工与单位停止工作合作,不在本市就业且脱离本市的; 9、员工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 10、员工部分损失工作条件,并形成日子严重困难的; 11、员工因自己及其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出现劳作社保部分规则的特别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分文件”栏目),形成家庭日子严重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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