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处罚有: 1、犯此罪的,金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以罚款; 2、金额特别巨大或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3、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处以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以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