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场监管局应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 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 并书面告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有相互协助义务。由于惩治犯罪主要是司法机关的职责, 当行政机关发现正在查处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时, 该行政机关应将其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移送给有关司法机关, 为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便利。与此同时, 行政机关应把相关财产移送的情况书面告知当事人, 使其及时掌握财产去向, 了解案件的主管机关, 选择适当的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行政机关在实施某些行政强制措施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行为涉嫌犯罪,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应当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此外,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也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妨害社会管理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罪、妨害社会管理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本案中,市场监管局在调查后认定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传销行为,又由于涉案金额巨大,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应当将在本案调查过程中所查封、扣押的商品一并移送机关,便于机关对案件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三条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