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住两用的房子拆迁的补偿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分为两部分进行补偿。如果商住有土地证明书,必须按地价和房屋建设两部分进行补偿; 2、购买时没有土地证明书,一般只补偿房屋建设。补偿规范根据实践评价价值进行补偿; 3、评价多根据实践住宅地址和土地价格的实践价值进行评价,是人们能够承受的价格; 4、资金补偿是指拆迁人对拆迁人的房屋实照其房屋价值以资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5、详细的资金补偿规范应根据当地规则进行,大致根据房屋的位置、位置、用途和房屋面积的差异,以房地产销售评估的价格进行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