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深厚的母爱或父爱迫使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 这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常见的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为了取得孩子抚养权,双方甚至不惜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让步。双方谁也放心不下将孩子给对方抚养。 2、抚养权常常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 除了双方约定孩子轮流居住的情形外,抚养权意味着与孩子共同居住权。那么,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自然可以与孩子长期居住、生活在一起。 3、抚养权包含了第一监护权的内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同时取得了监护权,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可以代表孩子做出孩子自己不能单独做出的决定;同时,代孩子行使财产所有权。 4、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 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虽然也要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不用向对方支付抚养费,所以,不用担心对方滥用自己的“抚养费”;相反,对方有此忧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