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人的定义与范围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遗产继承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分析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 6、外祖父母; 7、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 8、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拓展延伸 法定继承人的权益保障与争议解决 法定继承人的权益保障与争议解决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在继承案件中,法定继承人的权益保障是法律的核心目标之一。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争议解决也是必要的,因为在继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和纠纷。为了保障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各国法律制度建立了相应的争议解决机制,如继承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这些机制旨在通过公正、公平的方式解决争议,确保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因此,法定继承人的权益保障与争议解决是继承法领域的重要议题,需要法律界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以确保公正和合理的继承制度的实施。 结语 法定继承人的权益保障与争议解决是继承法的核心目标之一。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并设立了相应的争议解决机制。这旨在保障法定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继承过程中的公正和公平。各国法律界和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确保法定继承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以建立一个公正和合理的继承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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