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概述 |
释义 | 法院移送管辖的主要情形是: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已有法院受理该案、接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有管辖权。如发现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应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分析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等。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拓展延伸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及相关审查标准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将案件移交给其他具有合适管辖权的法院处理。这些情形通常包括跨地域案件、特殊类型案件等。移送的决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标准主要包括案件性质、管辖权归属、公平审判等因素。法院在决定移送时,需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确保案件能够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法定情形和相关审查标准,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有效的审理。 结语 法院移送管辖的法定情形包括: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法院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法院享有管辖权等。移送决定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审查标准,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管辖权归属、公平审判等因素。法院应细致分析和判断,确保案件在适当法院公正、有效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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