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依照房产原值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缴纳的 房产税 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一)从价计征的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二)从租计征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2、一般一年分再次交纳:5月份交上半年;10月份交下半年的; 3、分录: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贷:应交税金-房产税 借:应交税金-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法律客观: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