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扣减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房产出租的,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缴房产税。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房产的租金收入,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取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法律客观: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