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省年农机补贴的调整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补贴范围方面,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结合山西省农业生产实际,选取15大类38个小类127个品目作为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全省补贴范围原则上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按年度进行。各市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从省定补贴范围中选取确定本市补贴机具品目。市、县(市、区)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可列入市、县(市、区)财政安排资金的补贴范围,具体补贴机具品目和补贴标准由市、县(市、区)自定,不得占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法律依据: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出台《2021-2023年全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是突出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探索开展粮食烘干等成套设施装备及高端智能自主创新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工作。二是突出科技创新。推广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终端设备,确保农业生产数据安全。开展农机专项鉴定,支持农机创新产品取得补贴资质,尽快列入补贴范围。三是突出“有升有降”。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产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具的补贴额,降低轮式拖拉机等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机具的补贴额,逐步将部分低价值的机具退出补贴范围。四是突出效能提升。推广应用手机APP、人脸识别、补贴机具二维码管理和物联网监控等技术,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优化补贴办理流程,缩短机具核验时限,加快补贴资金兑付,保障农民和企业合法权益。提升违规行为排查和监控能力,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实行罚款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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