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跨市调动困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商调函; 2、原单位同意调出,申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申报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调函; 3、接收单位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开具接收函,然后到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等办理调动手续。 跨地区调动一般是商调,在同性质及以下单位调动,原行政单位的可以调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原事业单位调事业或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包括三种情形: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之间交流;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交流到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从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社会组织调入管理人才、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