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定要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地方才能办理吗 |
释义 | 办理离婚手续不是必须到登记的地方,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协议离婚先去什么地方办手续 协议离婚可以去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离婚,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离婚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吗 离婚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协商意见。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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