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收养关系还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关系解除,收养人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一、抱养的小孩怎么上户口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方式如下:先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确定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接着才可以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需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女和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会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最终消除。 二、过继的子女有没有继承生父母财产的权利 过继来的孩子能继承养父母遗产。 养父母子女之间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关系与一般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一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三、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有无赡养义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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