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2.申请人的广东省居住证。3.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4.根据申领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应当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