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收取电损费,合同中有约定的,而且业主同意的,合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如果双方就此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电损是指每个电表当月的示数以外额外加出来的。 物业收取电损费是否合理分为以下情况:小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是平等互利,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有收取正常线路损耗的,那合理。小区物业公司义务代收代缴电损费的同样合理。小区物业公司属商业行为自定并高于供电部门同类电价转供电的,那么就不合理的。属于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偷、漏等)或乱作为的“三电”(人情电、权力电、霸王电)等而增加的线损分摊给业主是不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