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班受伤可否认定为工伤 |
释义 | 法律分析:代班受伤不可以认定为工伤。各类企业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者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可见,用人单位仅限于工伤职工,构成工伤的前提是残疾职工必须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无法替代,代班人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决定了即使在公司工作时受伤,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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