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停止支付抚养费用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责任。如对方停止支付抚养费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缴发布的抚养费用,并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抚养义务。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要求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权利的实现。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夫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出生登记、监护权等事项可以约定,但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无法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当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纲。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其权利被侵害或者有权利被侵害的危险,可能导致申请人或者其他人难以维持生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三)》第十二条:离婚案件中,一方未按法定或者协议约定的对子女给付抚养费的,对于已经放射的抚养费,另一方有权要求追索。同时,另一方还有权要求继续支付未来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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