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进行网签合同收取更名费是否合法? |
释义 | 未进行网签的房子更名需交更名费,办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赠与费用较低,交易需填写买卖契约并过户,费用包括差额营业税、契税、个税等,面积小于90㎡的首套住房收1%契税,第二套住房为2%,个税为1%。其他费用较低。 法律分析 未进行网签的房子更名需要交更名费。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拓展延伸 未进行网签合同收取更名费是否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网签的合同收取更名费是违法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主要条款、履行期限等。未经网签的合同缺乏法律效力,合同双方无法享受法律保护和救济。此外,根据《价格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在商品交易中不得收取无合理依据的费用,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因此,未进行网签合同收取更名费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终止并返还相关费用。建议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前,务必进行网签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网签的合同收取更名费是违法行为。根据《合同法》和《价格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订立合同并明确约定合同内容,未经网签的合同缺乏法律效力,收取无合理依据的费用也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进行网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二十九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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