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姓名权指的是什么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 姓名权的侵权行为如下: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 (3)假冒姓名。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身权利主要包括: 1、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4、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5、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6、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7、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和儿童受法律保护。 8、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 二、未成年是否可以改名字 未成年可以改名字。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 三、一个人有多个笔名是否犯法 一个人有多个笔名不犯法。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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