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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是多长时间?
释义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应在收到驳回通知书后的15天内提出,复审审理期限为9个月,可延长3个月。商标法第34条规定,商标局应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满意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的9个月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特殊情况下,可延长3个月。对评审委员会决定不满意的当事人可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驳回复审的申请期限是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的审理期限是九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限是多久?
    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限一般为30天,自商标局发出驳回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在这30天内,商标申请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和理由进行辩护。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在收到复审申请后进行审查,并作出复审决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复审申请后的9个月内应当作出复审决定。然而,实际情况可能因具体案件的复杂性和工作量而有所不同。因此,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限一般为30天,但复审决定的时限可能会有所延长,具体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结语
    商标驳回复审的申请期限是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的审理期限是九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驳回通知书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请后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经批准延长三个月。若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驳回复审的时限一般为30天,但复审决定的时限可能会有所延长,具体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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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