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国有企业职工可以注册公司。法律上并没有明文禁止国有企业员工开公司,但是要受企业相关规定的约束。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员工不能经营与企业有关联的业务,否则就是不正当竞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