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能否封居委会的账,需要根据以下情况: 1、如果村委会是被告,法院可以应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对村委会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即查封、冻结等。 2、如果村委会是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3、任何人都有权为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村委会有为法做法,能够诉讼的,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诉讼村委会,应准备以下手续: 4、诉讼状,弄清楚另一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另一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能够自己写也能够找律师代写;并按另一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5、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另一方发生纷争的有利证据及复印件,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因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征收、收回、没收等行为终止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办理注销房地产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第四十四条 房屋灭失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终止后,当事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可以依据房屋、土地、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办理注销房地产登记,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注销房地产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销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