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向律师提供证据材料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律师有义务保守客户的秘密和利益,律师在客户未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外界透露其秘密信息。因此,如果客户要提供证据材料,应尽量在提供前与律师沟通并取得律师的同意,以保证客户的利益和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受损害。 法律依据: 1.《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二条:“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秘密和利益,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律师应当为客户保守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享有在诉讼中提供证据的权利,法院应当依法收集、审查和运用证据。当事人应当自行提供证据或者协助法院收集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