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拘留后,当事人及其家属最希望的莫过于能尽快取保出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三个时间节点比较容易争取取保候审。具体时间节点为:一是刑拘期限即将届满前的几天;二是报检察院审查批捕三天后;三是批捕后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