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拍卖后,抵押人有哪些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拍卖是在抵押人未能按照抵押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程序将抵押物进行变卖,以清偿债务。在此情况下,抵押人依然具有一些权利: 1. 享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抵押人在拍卖所得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2. 对拍卖程序的监督权:抵押人有权要求拍卖程序公开、公平、合法。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3. 取消拍卖权:如果抵押人在拍卖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有权向法院申请取消拍卖。 4. 追索差额权:如果拍卖所得价款低于债权数额,抵押人有权向债务人追索差额。 法律依据: 1. 《担保法》第三十九条:担保物拍卖所得价款中,抵押权人、质权人和留置权人的权利优先得到分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诉讼程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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