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小股东是否可以申请清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小股东可以申请清算。 法院判决公司解散,但公司不自行清算,有关当事人或单位可以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可申请破产的人只能是公司法人或债权人,应自解散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由董事或股东大会决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清算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清算组,指定人员清算,法院应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解散特征: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程序; 2、解散以后公司的法人人格仍视为存续。公司作为法人,已经死亡就失去了民事主体地位。在公司解散以后,还要经过清算,注销登记,公司的法人资格才最终消灭,所以公司解散以后到注销登记以前这段时间,其法人资格视为存续; 3、公司解散以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只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内的活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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