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特殊情况下如何明确承诺期限? |
释义 | 要约承诺期限的计算方式包括信件、电报和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口头要约可以撤销,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以传真形式订立合同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通过信件或电报发送的要约,承诺期限从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如果信件未注明日期,则从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如果通过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发出要约,承诺期限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一、口头要约是否可以撤销 可以撤销要约。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在下列情形下,要约不能撤销: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为受要约人所知。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以传真形式订立合同真的有效吗 以传真的形式订立合同是可行的。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是合同、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能有形表达内容的形式。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以有形地表达所包含的内容,并可以随时检索所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合同在签订确认书时成立。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另一方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并成功提交订单的,合同成立,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要约条款具有法律效应吗 1、以口头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期限,那么只有在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候,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有立即作出承诺,则要约失去效力。 2、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要约,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具体规定了存续期限(如规定本要约有效期限为10天,或规定本要约于某年某月某日前答复有效),则该期限为要约的有效存续期限;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存续期限,则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间作为要约存续的期限。合理期限包括三项内容: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作出承诺所必要的时间;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所必需的时间。 结语 要约可以通过信件、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承诺期限从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如果信件未注明日期,则从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如果通过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发出要约,承诺期限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口头要约可以撤销,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以传真的形式订立合同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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