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只让子女继承吗
 可以。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同时,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子女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这一继承人就可以是子女。因此,遗嘱可以只让子女继承。
 二、什么样的遗嘱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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